1、妇女工作委员会是学院党委和上级妇联领导下的妇女群众组织是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团结和凝聚女教职工做好本职工作。
2、团结教育女教职工提高自身素质,发挥女教职工在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3、宣传贯彻落实上级妇联组织的会议精神,完成上级妇联和院党委布置的工作任务。
4、代表和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配合工会和有关部门帮助女教职工解决后顾之忧,为女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
5、向院党委、行政部门和上级妇联推荐优秀妇女人才和先进集体。
6、关心女教职工的业余生活,开展有利于女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活动。
7、宣传和表彰女教职工、女大学生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质,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8、加强妇女组织的自身建设,开展促进妇女问题和妇女理论的研究。
9、完成上级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